必須提供的文件
* 你帶條形碼的DS-160確認信息頁
* 1張2x2英寸(50毫米x50毫米)的照片
* 你的護照
* 一張中信銀行開具的簽證申請費收據。
* 一份來自美國該項目主辦方的證明你具備交流訪問學者身份(J-1)的DS-2019表
* 你打印出來的SEVIS費收據,即你在網上支付 SEVIS費時產生的收據
建議提供的補充文件
經濟來源證明
所有J-1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支付在美期間的費用,或者所參與項目提供的薪金足以支付所有的開銷。該證明可包括:
* 交流項目補貼:美國項目主辦者開具的證明,證明他們將給予你足以支付你在美花銷的薪金。
* 個人存款:銀行存折或銀行賬戶每月的結算單,用以表明你目前的資產和最近的存取紀錄。
* 資助金:資助人應提供他們的資產及收入證明,包括目前銀行賬戶每月的結算單以及擁有不動產的證明文件。一份詳細描述該交流項目之目標和內容的書面說明。
建議科技項目參與者提交的補充材料
擬在美從事涉及科學技術項目的簽證申請人也應在面談時帶上下列補充材料:
* 個人簡歷或履歷
* 研究計劃
* 個人出版物或發表文章的清單(如果能夠提供)
* 你導師的個人小傳、個人履歷或網頁(如果已經指派了導師);以及
* 校方的錄取通知書,最好由你將去工作的院系出具。
注意:以上所列并非毫無疏漏,而且在面談時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確保你獲得簽證。你必須事先做好準備,以便能夠在面談時跟簽證官合理解釋你訪美之目的和返回中國的理由,并出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陳述。
海外居住規定
持J類簽證交流訪問的學者,如果其參加的項目受到美國政府或交流訪問者本國政府任何程度的資助,或者其掌握的技能被交流訪問者項目認定為其所屬國或居住國要求的技能,那么,該交流訪問學者在完成其在美國的項目之后,必須返回其國家或其來美以前的居住國,并在那里真正地居住滿兩年以后,才有資格申請移民或短期工作簽證。
學生配偶及子女簽證
J-1交流訪問學者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可申請其衍生簽證(J-1)。父母或其它家庭成員不能申請J-2簽證。如果他們申請并得到旅游簽證(B-2),他們可以短期赴美探訪交流訪問學者。
